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11月27日至 2012 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2年12月3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4室购买招标文件,2012年12月3日下午时间为13:00时至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