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30 11:02
专项资金的补贴。
补助标准:地下(表)水源热泵、污水和工业废水热泵、土壤源热泵,按305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太阳能光热应用按1015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太阳能光电应用按58元/瓦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资金的拨付是在关键设备进场后和专项验收后分两次拨付。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系统关键设备进场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住建委出具的审核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拨付专项资金的50%给项目建设单位。
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专项验收完成后,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