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1-08 10:38
河北省近日迎来多年不遇的寒冷天气,全省各地财政系统纷纷出台补贴政策,为冬日供暖提供扶持。
为保障特困户温暖过冬,石家庄市财政系统筹措资金,拨付1670万元,用于2012年至2013年度城市低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目前补贴款已陆续发放。发放标准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居住面积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点优抚对象居住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户700元采暖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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