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15 11:26
、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费用
1、供热企业(含资料费):1200元/人,宿费自理。
2、生产厂商会务费具体事宜可与会务组联系。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务必于4月15日前用电话或传真通知供热委,为避免造成空房损失,我部将严格按照会议回执预订房间。(4月19日21日请与协办单位联系)
2、赞助厂商和发言厂商的发言资料及各自相关的电子版宣传资料请于3月25日前报送供热委,同时普通参会厂商的广告宣传图请制作易拉宝,自行携带到会,具体尺寸规格请于4月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展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