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本月15日起开始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日期:2013-01-04 10:26
石家庄市日前会发出《关于发放2012-2013年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的通知》,自2013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将对2012至2013年度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发放采暖补贴,符合条件的群众请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据中国供热设备网获悉,今年冬季集中供热的补贴标准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点优抚对象每户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参加集中供热的市内五区和高新区两参退役人员采暖费补贴,参照其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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