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27 15:46
资金为8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为8000万元、政策配套资金8000万元三部分组成,其中政策配套资金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设资金及相关优惠政策。
《方案》规定,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可以按标准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项目按太阳能集热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经批准为示范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如进入建设审批程序绿色通道、水源热泵系统的取水、用水减免水资源费等。
在项目的实施中,市住建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