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热源联合供热热力系统运行技术探讨经验总结
日期:2012-11-16 09:47
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在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系统中,从经济与技术的角度考虑,整个供热系统的热负荷不能百分之百地由一个热电厂来承担,应该由热电厂和尖峰热源共同承担。同时还明确指出:热化系数对热电厂的装机容量及其节能效益有重大影响,应通过技术论证确定热化系数的最佳值。标准中还给出了热化系数的范围:以常年热负荷为主的系统,热化系数一般为0.7~0.8;以季节热负荷为主的系统,热化系数一般为0.5~0.7。
从以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系统必须是一个由热电厂和尖峰热源共同组成的多热源联合供热系统。而尖峰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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