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潍财采【2021】40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突破举措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在价格评审项中,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给予节能、环保产品5%的评审价格和技术加分;监理部分:本部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