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货周期:招标完毕至采暖季结束,具体时间按镇(街道)安排要求供货。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3、本项目分为3个包,其中
A包:榛子镇,采购数量:约16000吨;
B包:杨柳庄镇、王店子镇、滦城街道,采购数量:约16000吨;
C包:东安各庄镇、油榨镇、古城街道、响R街道、九百户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