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5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6满足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