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25 13:58
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减少城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兰州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至2014年,用3年时间对城区现存的800余台、5000余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治理改造。
在此次治理改造过程中,兰州城区现有燃煤锅炉将按照5:3:2的比例,从2012年至2014年10月31日前,分3年全部进行治理改造。同时,城区不再审批新、改、扩建燃煤锅炉。2012年至2014年期间,省市区按管理权限分别对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治理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兰州市级财政对供热企业采暖锅炉治理改造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