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热条例9月施行
日期:2014-04-24 10:33
,由供热企业负责维修养护;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热经营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设计、建设;室内供热设施,为用户自有财产,由用户自行负责维护,其分界点为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

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