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通报电取暖器质量监测情况
日期:2014-03-28 10:01
,从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四是非正常工作不合格,有1个批次。监测发现,该批次小太阳取暖器对着测试角边壁(500mm)处试验时,边壁温升达到104.5K(国家标准应不大于70K)。该指标不合格,温升过高,可能引起取暖器附近易燃物燃烧,产生安全隐患,使用者容易烫伤。
另外,有7个批次标志和说明不规范。有的取暖器上未标注器具符号;有的说明书中无相关警告语;有的信息缺失,没有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名称、商标、产品的型号和规格。标志和说明不规范,会使使用者不能正确使用电取暖器,容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
根据监测结果,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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