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通报电取暖器质量监测情况
日期:2014-03-28 10:01
准规定,接地措施应使用独立的固定装置。接地措施是Ⅰ类电器(常见的三眼插头)最后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电器绝缘破坏,器具外壳及可触及部件带电时,电流可以通过接地导线流入地面,从而保护人身安全。
二是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有6个批次。监测发现,部分批次输入功率超过标准规定的-10%至+5%的偏差范围。功率负偏差过大会影响取暖器的使用效果,功率正偏差过大会引起电源进线及用电器具等过载,从而引发事故。
三是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有1个批次。监测发现,该批次小太阳取暖器,会让使用者在正常使用时触及到危险的运动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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