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知要求沈阳抚顺本溪阜新铁岭辽阳延长供暖
日期:2012-09-14 10:54
年10月24日至翌年4月7日;2009年10月19日至翌年4月23日;2010年10月15日至翌年4月13日。
2011年,我省冬季起始于10月24日,较常年提前5天。因此,根据国家规范和省气象局提供的30年气象资料,沈阳、抚顺、本溪、阜新、铁岭、辽阳具备延长供暖期的客观需要,应增加供暖天数2天至15天不等。
这份建议作为今年省政协的一号提案,得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关爱民意、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重要工作,在进行专门调查并多次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对沈阳、抚顺、本溪、阜新、铁岭、辽阳的供暖日期进行调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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