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捷良好的售后服务;
4、如是经销商必须具备锅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领取标书前,在台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