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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政策扶持3年内改造城区所有燃煤锅炉
日期:
2012-07-23 10:36
支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供热企业的,由市级财政按10万元/蒸吨予以一次性补助。
城区内生产性工业燃煤锅炉进行治理改造的,由市级财政按5万元/蒸吨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工业锅炉技术改造后节能量在2000吨-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按照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的标准,由市工信委在每年省、市节能降耗奖励资金中予以统筹安排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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