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2-07-30 15:50
同步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同步配套建设炉顶压差发电等。
  (八)项目能源购入、输出和消耗的台账不规范,能源统计报表、财务账表及各种原始凭证缺失,节能量无法测算(监测)。
  (九)项目改造属于利用外购或外供的余热、余能、余气等。
  (十)项目在2012年9月30日前已经建成,或主体工程已完工。
  (十一)项目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部门支持,或者企业已获得国家支持的节能项目尚未完工,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
7/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