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对燃煤锅炉改造给予适当补贴
日期:2013-09-30 01:09
据了解,9月25日,在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济南举行第四次会议中,《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条例草案》就加快推进煤改气作出了具体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供热的规划;具备天然气供应条件的城市,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供热企业应当逐步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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