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供热条例提交审议 明确用供热双方职责
日期:2012-08-30 14:17
部门或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经测量,供热温度达不到标准的,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
中国供热设备网获悉,该修订草案规定,居民用户以入户端口为分界点,分界点(含计量器具)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分界点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用热户负责。界点内的供热设施需更新改造时,材料和安装费用由用热户承担。非居民用户以入户阀门为分界点,分界点(含阀门井)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分界点内的供热设施由用热户负责。对自管供热设施无管理能力的,可以委托供热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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