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27 09:49
地方和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如实填报项目有关情况,并做好初步审核。国家能源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如出现弄虚造假等情况,将取消相应省(区、市)和企业的申报资格。
四、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并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ny@nea.gov.cn),申报材料名称为省(区、市)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申报材料。
五、国家能源局牵头委托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