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将投入2000万元对参与集中供热的企业给予补贴
日期:2013-08-26 09:08
多次到莞就项目建设进展进行指导和督促。
据东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该项环境整治工作,东莞市已于近期出台专项财政补助方案,计划投入2004.6万元,对积极淘汰自有锅炉、参与集中供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补助范围和条件包括:锅炉位于麻涌镇新沙港内,且依法办理了有关环保手续;锅炉须拆除淘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纳入集中供热;不属于东莞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淘汰改造的锅炉。
其中,对10蒸吨/小时以下(含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一次性给予每蒸吨最高6万元的补助,对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次性给予每蒸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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