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16 10:45
日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政策,推动清洁供暖健康发展,适应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现完善我省电采暖价格政策如下。
适用范围:
将全省电采暖用户分为保障性电采暖用户和工商业电采暖用户。
电采暖取暖方式包括使用蓄热式电采暖设备、低温辐射板、电热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