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20 10:41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的决定
(2022年12月22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进行修改:
第五条修改为: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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