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3 09:58
省级数据监测平台联网。
符合条件的县区及单个项目建成后,应申报省住建和财政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核拨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为:
地源热泵技术应用建筑面积,城市每平方米补贴25元,县级补贴40元;太阳能热能按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进行补贴,真空管式集热器城市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县级补贴480元;平板式集热器城市每平方米补贴400元,县级补贴630元;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每平方米补贴60元;太阳能浴室(按照配置30平方米集热器),每个补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