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七、公示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