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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开受理申请办理停止供热业务
日期:
2012-08-17 14:31
止供热的用户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无产权证复印件可按合同面积),交纳热费总额15%的基础热费,填写《停供保证书》、《热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审批表》等书面材料,到辖区热力中心站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各环节正常流转,市民在2至3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大大减少了用户等待办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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