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大有可为
《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700万吨标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发电量比2020年“翻一番”;生物天然气年产量“翻一番”;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2.2%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25.9%以上;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新能源利用因“能”制宜
根据各能源品类禀赋不同,《规划》分别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点任务。在风能、太阳能利用方面,实施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打造沿黄绿色能源廊道。
《规划》鼓励利用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领域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打造一批“光伏+”特色工程,形成示范效应。“十四五”期间,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安装率力争达50%以上。
为提升风电开发利用水平,《规划》确定在京广铁路以西及大别山区域优先采用风电与传统电源、抽水蓄能电站一体化开发模式,打造一批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在京广铁路以东平原区域,支持风能就近开发就地消纳。以沿黄浅山丘陵和中东部平原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4个百万千瓦高质量风电基地。
在生物质能利用上,《规划》引导纯发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推动生物质天然气、液体燃料等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学研用融合发展。鼓励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探索推动纤维素乙醇产业化示范,稳步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消费。《规划》明确,2025年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10万吨左右。
针对地热能利用,《规划》强调加快中深层地热能集中连片开发。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城乡接合部、未实现城市集中供热的市县、无集中供热热源等适宜用地热能替代的区域推广中深层地热供暖,开展黄河滩区居民搬迁安置点地热供暖示范工程,打造4个千万平方米中深层地热供暖集中连片示范区。
用氢能驱动清洁能源更深度地运用。《规划》指出,依托郑州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重点突破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安阳等地,率先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将燃料电池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年节省超3198万吨标煤
《规划》显示,重点任务实施后,预计到2025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每年节省标煤3198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933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万吨,减少二氧化氮排放2.1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0.5万吨,并减少相应的废水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除了显而易见的环境效益,新能源发展的社会效益也将日益突出。《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涉及多领域多产业,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并提供大量就业机会。除项目自身直接投资外,还将带动电网配套建设、运维管理等延伸产业的发展,其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维管理等环节可吸纳更多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