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积极应对天气变化,河北省各市延长了2019-2020年供暖季的供暖期,其中多市将供暖期延长到了2020年4月中上旬。随着气温的普遍升高,天气回暖,全省2019-2020年供暖季终告结束。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河北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和155个县(市、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全省总供热能力16.67亿㎡,较上年增加2.53亿㎡;总供热面积13.95亿㎡,较上年增加1.6亿㎡,其中居住建筑11.57亿㎡,公共建筑2.38亿㎡。全省热电联产、大型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和燃气、工业余热、地热、电能等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3.75亿㎡,占总供热面积的98.52%。
2019年,河北省重点建设了省、市、县三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2019年11月已启用。102座大型主要热源、6503座换热站、4825个居民小区室温数据实现上传,投诉事项转办处置和日报上报汇总功能运转较好,在采暖季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监管热源热网运行、提高供热满意度的有效手段。
据了解,2019年河北省各地共计对7469座换热站、30余万个各类阀门等设施进行了检修、保养,完成900余个小区的各类问题整改和1615公里老旧管网改造,新增热源项目20余个,实现从热源-管网-用户全程各类问题的排查整改全覆盖,为采暖季稳定供热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各地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延长供暖期间供热保障工作,确保室温标准和服务质量不降低。下一步,河北省各地将着力解决上一采暖季出现的典型问题,全力保障新一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