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政广场42262号《关于供热计量收费问题致全国人大一封信——关于修订《节能法》第三十八条(简称节能法)的建议》(简称《建议》),如同抛出的一块破转,终于引出一块美玉《企业的真实需求对供热计量发展前景的影响》(简称《需求》)。
对于文章提出的几个问题,对一些专家的看法,不敢苟同,值得商榷。
一“从热计量的基本条件、计量方法的缺陷、公平性、法律误区,谈到实践中暴露的问题,甚至建议“叫停””,这是《需求》对《建议》的归纳,对《建议》似乎是看明白了,但又好像没说明白。这些问题是存在呢还是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对热改有什么影响,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
单从《节能法》的实践,即所谓的“二部制计量收费”、“通断时间面积法”与《计量法》、《计量学》相抵触来说,是修改“计量学”、《计量法》还是修改《节能法》。
是不能绕过这些具体问题空谈计量收费,谈企业的需求,谈什么发展前景的。
二“供热企业的真实需求是什么”?《需求》一文提出一个很好的问题,也给出一个很好的答案——“热企作为企业,盈利是第一位的”。
但是,事实有点残酷,在相同的条件下,计量收费试点企业“亏损严重”,建议“在定价或补贴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搜索: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经验交流_承德市建立供热与用热的双赢机制)。应该是所谓的“计量收费”出了问题,节能成果被大量流失。正如42262号建议中指出的:理论与实践混乱,科学性、可行性、公平性被质疑。
到2012年年底,已经安装的计量设备30亿在闲置,60多亿是摆设,90个亿,对于热表企业是块蛋糕,而对于国家、供热企业、热用户则是一颗苦果。显然,这不应该是供热企业的真实需求。
三“现在的热计量市场发展比希望的要慢,是技术问题吗”?
一个不错的问题。
所谓的供热计量收费,无论是“二部制收费’,还是“通断时间面积法”都采用与水、电、燃气及热水、空调用冷等一样的使用方法和节能原理,依据的都是“通断理论”,即控制阀通即有,断即无。
但是,采暖用热与电热水器的使用方法与节能原理,是蓄热原理、保温原理及热平衡理论的综合作用。理论依据不同,游戏的方法与规则就不可能相同。
所以采暖热计量的问题确实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适用理论不当,是理论出了问题。
三热计量发展的可行性有多大?
有两个观点值得商榷。
一“有买卖便有计量”。
根据《计量学》、《计量法》,计量是有条件的,作为市场交易的计量更有明确的、严格的要求,即准确性、可靠性、公平性,作为采暖热计量一条都做不到。
“有买卖便有计量”话说的有点绝对,串联电路就不可能分户计量,住宅楼用户用热与串联电路相似。
二“有一天,‘像空气一样重要的计量’也可以在中国实现”。
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望为转移的。
计量永远不可能像空气一样重要,采暖象用水、用电一样用热,在外国做不到,在中国也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