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2024年全省能源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能源保供和绿色转型,把握“两个关键”。
一是转型示范,着力构建多元互补的新能源供给消纳、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集约节约的能源综合利用、智慧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交流“五个体系”。
二是项目投资,开展“重大项目突破年行动”,实施核电建设突破攻坚、风光基地提速建设、储能设施多元发展、地热资源开发示范、煤炭油气增储稳产、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装备产业招引培育、绿色低碳转型试点、能源惠民利民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筑基等能源转型投资“十大工程”。
2024年,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规模突破1亿千瓦;能源领域力争完成投资2000亿元。地热加记者从出席山东省能源工作会议的嘉宾代表处了解到,2024年,山东省将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地热能产业发展。
山东省高度重视地热清洁能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将其作为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措施,加以研究推进。近期以来,山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为全省地热能合理开发利用和地热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山东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走上了快车道。
山东省地热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12月14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金明在出席2023中国(德州)地热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介绍,据初步调查,山东省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资源总量达1.21×1018千焦,折合标准煤413亿吨。其中回灌条件下,年可利用中深层地热1.72×1015千焦,折合标准煤0.59亿吨,可供暖面积28.51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年转化量为1.89×1016千焦,折合标准煤6.47亿吨。其中16市及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年可利用浅层地热能2.79×1015千焦,折合标准煤0.95亿吨,可供暖面积33.1亿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破除了地热产业发展的政策障碍,支持具备条件的地热能利用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由省级按相关规定予以统筹保障。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条件、能够明确具体用地范围的地热能采矿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
山东省明确提出,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不取水的浅层地热能项目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在做好地下水保护的基础上,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不受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限制。“取热不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对重点地热能利用项目实施环评服务清单制度,“一对一”精准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审;对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类型地热供暖项目,实施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根据规划,到2025年,山东省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创新研发、多元开发、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