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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要将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放在首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354
   12月1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上游新闻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我国农村现在的清洁取暖工作重心,已经由原来大规模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为主转到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在改造过程中要将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放在首位,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的燃煤取暖设施。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图片来源/国新网

  关于多年来清洁取暖方面的改善和成效,刘炳江指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农村已经完成370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已有88个城市纳入到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范围。中央财政每年都增加资金,今年33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中清洁取暖累计专项资金占了一半。
  刘炳江表示,清洁能源的供应保障问题是生态环境部每年的工作重点,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天然气、电供应;在落实监督帮扶方面,生态环境部每年对农村新增的清洁取暖户进行检查,合同是不是签订了,能不能得到保障;对已稳定开展清洁取暖的农户,发现问题就及时与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刘炳江介绍,现在清洁取暖工作重心已经由原来大规模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为主转到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现阶段和下一步要做的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巩固清洁取暖成果,不断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确保运行有人管、支持政策有延续、供暖安全有保障、散煤不复烧。
  二是有序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正在开展清洁取暖的地区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暂时未开展改造的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
  三是在改造过程中坚持一贯的原则,将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的燃煤取暖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多样化清洁取暖方式,为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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