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全市安装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19184户,配套燃气管线累计建设557.17公里,配套电力线路已累计建设95.60公里;202家“七站八所”社会分散单位燃煤供热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已完成59家,剩余“七站八所”社会分散单位正在进行采暖设施安装和配套燃气电力设施施工。
乌鲁木齐市2021至2023年计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总户数约3.9万户,按照每户年平均用煤8吨计算,预计可减少煤炭使用31.2万吨、减少烟尘排放1252.4吨、二氧化硫512.3吨、氮氧化物342.4吨,将对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2023年9月26日,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11天;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3天;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14.3%;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乌市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今年剩余冬季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在供暖前全部完工,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舒适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