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沈阳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全市供热“三修”共完成维修锅炉338台,维修换热器、循环泵等设备2.1万台,维修环保设备812台,完成改造供热旧管网145公里。同时,对上一采暖期存在问题的15处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改,通过大修锅炉、改造管网、更换设备等措施全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目前,供热单位正在进行试水、打压,排查管网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供暖好不好,储煤是关键。沈阳提前储备冬季供热用煤,今冬采暖期全市各供热单位计划储煤约700万吨。截至目前,已储煤358万吨,储煤率53%,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预计开栓前储煤率可达到60%以上,能够满足供热需求。
国庆假期过后,沈阳采暖费缴费将进入高峰。今冬采暖期,沈阳市采暖费收费总额约110亿元,目前已收费16.5亿元,收费率为15%。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工作,供热管理部门要求供热单位加强收费服务大厅管理,合理安排引导人员现场解答收费政策、维护收费秩序,积极主动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设立绿色通道。用户缴费比较集中时,供热单位要适当增加收费窗口,延长收费时间,避免用户排队长时间等候。同时,要开通银行网点、支付宝、微信、热付通等多种缴费渠道,不断为用户缴费创造便利条件。
此外,沈阳市供热行业开展“万家灯火 温暖有我”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供热故障处理、供热诉求办理、约谈等工作机制,确保冬季供热期间及时发现和处置供热问题。今年,沈阳全市组建供热应急队伍25支、储备电焊机等大型应急抢修设备290台、备用移动锅炉6台。冬季供热期间,各应急队伍将24小时待命,遇到各类突发事故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修工作,确保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办理暂停供热的用热户,根据《辽宁省供热条例》要求,“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维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在供热期开始20日前告知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时,需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房主身份证办理。用热户已经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的应视为继续申请暂停供热,不需要重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