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构成及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30名,其中:消费者15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0名(其中:“两代表一委员”及离退休干部代表各1名)。
2.旁听人3名。
3.新闻媒体1家。
4.听证监督人2人。
5.听证人3人。
6.列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听证会人员产生办法
1.消费者参加人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县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凡有意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公民可提出报名申请,同时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人选。
2.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听证监督人、列席人员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或邀请。
4.旁听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选取。
5.新闻媒体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选取。
6.听证人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县城区常住居民。
2.热心公益,关注听证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群众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评议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
4.有足够的时间保障,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2023年6月14日起至6月2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方式:消费者、旁听人、新闻媒体记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行政中心统办楼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A204房间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