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市房产局要监督、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及供热企业落实“冬病夏治”工作任务,定期调度检查进展情况。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冬病夏治”工作落到实处。供热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资金投入,加强供热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今年,按照《沈阳市2023年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方案》,重点抓好以下供热工作:
一是开展供热故障专项整治行动。在抓好常规“三修”工作的同时,对照上一采暖期出现的问题逐个企业分析原因,对15处供热重点区域进行整改。通过锅炉大修、维修辅机、更换阀门等措施,保障供热设备运行安全。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
二是开展供热诉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上一采暖期供热诉求集中的重点区域,通过组织相关供热企业开展上门走访、维修活动等,切实解决诉求问题。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
三是开展楼道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对814个小区、12246栋楼的楼道供热设施进行整治,有效减少热量损失,提高供热质量。预计10月底全部完成。
四是实施供热旧管网改造工程。全市计划改造供热管网130公里,涉及供热企业55家、点位255个,进一步消除管网隐患,提高供热质量,保证供热期间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
五是实施“拆小并大”工程。全市计划完成淘汰和改造民用燃煤锅炉8台,总吨位253吨、供热面积约280万平方米,涉及沈河、铁西、皇姑、大东、新民5个区域,供热企业6家。重点解决小锅炉房热效率低、污染环境等问题,提升供热质量和环保水平。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
六是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全市计划完成清洁取暖项目9个,涉及沈河、皇姑、浑南、于洪、沈北、辽中和新民,供热面积106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3亿元。同时,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应用技术,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解决个别点位热源供热能力不足问题,提高供热保障能力。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
七是开展煤炭储备工作。要求各供热企业必须在开栓前储煤率达到60%,元旦前达到80%,春节前达到100%。重点解决个别供热企业储煤工作进度慢等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八是加强供热企业考核评估。按照《辽宁省供热企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绿叶杯”考核的有关要求,沈阳市正在组织考核各地区和供热企业,对于优秀企业,在调配供热区域时优先考虑,促进优秀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九是探索供热企业整合新模式。按照省政府关于企业整合的要求,今年将以和平、沈河、大东3个区域为重点,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等综合手段整合供热企业,推进供热企业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是推进供热“一张网”建设。今年计划实施管网互联互通供热面积5000万平方米,累计管网互联互通总供热面积达到2.6亿平方米。通过大型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互联互通,逐步实现 城市供热“一张网”,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十一是推进智慧供热。继续推进智慧供热监管平台二期建设,拓展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数据监测与供热指挥调度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供热监管的智能化水平。推广优秀企业智慧供热经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