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各地要充分发挥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深入发掘区域内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煤焦化、数据中心等生产连续稳定、具备排放余热废热的工业企业供热潜力,以及生活垃圾焚烧、生物质电厂供热潜力,探索大型跨季节储热供热系统研究应用,进一步增强城镇供热能力。每个独立供热的城区,力争拥有一种以上方式作为基础主力热源,逐步替代燃气和燃煤锅炉,将替代后的锅炉作为调峰、应急、备用热源。
在大型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各地要合理设置分布式热源。优先利用城镇污水资源,充分发掘污水处理厂尾水供热潜力。稳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采用“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取热不取水)技术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电动热泵技术。同时,科学配置调峰、备用热源,确保供热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意见明确,各地要统筹调配区域间供热资源,制定区域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输送供热热能。具有多个热源的城区,管网间要实现互联互通、多热源联网运行,实现城市供热“一张网”,提高供热安全性。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保持老旧管网动态清零,提高热量输送效率。探索建立城市主管网由政府主导管理、热源供应和终端服务市场化运营的供热管理机制,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端”的供热运营新格局。同时,加快供热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实现热源、管网、热力站及用户终端全系统智能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提升精准供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