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不断深化拓展供热领域专项整治,深入研判、重点筛查、跟进监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35件36人,留置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围绕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工作,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建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2部、电子邮箱18个、信箱22个,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问题。推动加快建设智能化供热监管平台,实现对各热电厂支线、锅炉房、换热站及固定测温点的实时监控。压紧压实各供热企业管网维护、煤炭储存等工作责任,及时协调处置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时长不够、收费不合理、设备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督促供热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推动认真审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落实。针对老旧供热管网维修养护不到位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推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做好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做到“冬病夏医”;针对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供热成本倒挂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供暖期开始前调度、检查全市供热企业煤炭储备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出的148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79个,完成率为99.3%。
专项整治中发现,有些供热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出现的晚供热、少供热,甚至擅自哄抬价格等现象,长春市纪委监委坚持从严查处,查办了长春热力集团煤炭采购、工程招投标、虚开增值税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30个。此外,还及时查办了农安县7家供热企业未按照规定收取县城内学校供热费问题,为农安县挽回超标准收取的供热费共计941万元。
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长春市纪委监委向市供热领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作提示函15份,监督建议书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从责任、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