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崂山区农村社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近日,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赴沙子口街道,在东九水、西九水、大石、大石头、竹窝五个社区,宣讲冬季清洁取暖政策。
工作人员在村居集市现场架设宣传展板,分发《崂山区农村社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明白纸》,讲解清洁取暖有关政策,解答了补贴发放的范围、额度,普及了气费、电费价格优惠政策,并结合村居气源、电力配套情况,倡导群众选择“气代煤”或“电代煤”,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
据了解,参与“气代煤”工程,每户管网建设补贴4000元至燃气企业,取暖设施最高补贴5000元至农户(“燃气表+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补贴800元,取暖设备最高补贴4200元);按每户每年采暖期用气1200立方米计算,原需取暖费约5300元,气费优惠约1300元,政府补贴运行费最高2000元,每户每年仅需承担取暖费2000元。参与“电代煤”工程,每户取暖设备最高补贴5000元至农户;按每户每年采暖期用电6000度计算,原需取暖费约4300元,电费优惠约1000元,政府补贴运行费最高2000元,每户每年仅需承担取暖费1300元。
下一步,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赴崂山区其他街道、社区继续宣讲,精准落实清洁取暖惠民政策,提高农村群众宜居水平,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