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运城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冬季取暖实际,组织人员到基层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通知》指出,随着气温逐渐降低,群众用电、用气、用煤引发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风险急剧增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开展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针对临时隔离点、隔离酒店、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农村等用电和用煤取暖集中地区,严密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排查,突出抓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用电安全管理、燃煤燃气安全监管、供暖企业安全监管等,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处置。同时,要多渠道、多角度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宣传,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冬季取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