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
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对今年供热规模、供热总量进行充分估计,加强部门间协调和沟通,指导供热企业提前做好能源储备。在“冬病夏治”工作基础上,组织供热企业落实供热设施和居民供热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做好供热设备检修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开栓供热。要妥善处理好城市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关系,坚决杜绝因更新改造工作,影响群众正常用热问题出现。
《通知》强调
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认真开展供热安全生产检查,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供热设施、设备、管网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维护维修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供热应急能力建设,提前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准备工作,遇到持续低温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要落实“压非保民”等措施,优先保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以及居民供热。
《通知》要求
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供热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供热服务。要继续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掌握并解决群众供热合理诉求。强化供热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对于供热不到位、服务不达标的供热企业,要依法采取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及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积极与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加大对集中供热站清洁化运行、清洁能源保障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集中供热站清洁化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