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财政部、住建部、原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启动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十四五”期间,为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中央财政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扩大至所有北方地区城市,每省(市、区)限报3个城市。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一般地级市3亿元。
2022年,我省的武威市、金昌市、临夏州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开展电力、燃气、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要求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具备条件的平原地区应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占县城80%以上,并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冬季燃煤取暖污染是影响我州空气质量的突出因素,历年“冬防”期间,燃煤污染防治都是攻坚的重中之重,但由于财力有限,还未全面实现清洁取暖。此次中央财政支持我州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将为我州大幅减少燃煤污染,扭转冬季污染被动局面打下坚实基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供关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