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14万吨、0.2万吨、5.02万吨、0.74万吨。
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完成93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7%。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支持哈尔滨市申建国家“无废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清洁取暖率提高到75%。
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绿色交通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到2025年,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72%。到2025年,PM2.5浓度哈尔滨市力争达标、绥化市达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左右,松花江干流水质达到良好。费比重。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4市散煤用量分别减少50%。
到2025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500公里,新增提标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将单位GDP能耗、碳排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措施,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组织开展“十四五”市级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