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张家口市6区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至4月5日24时。
张家口市每年正常供暖期结束时间应为3月31日。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张家口市4月1日至4月5日最高室外温度普遍在10℃左右。但早晚温差较大,为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桥东、桥西、宣化、下花园、万全、经开区在本采暖季原供暖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供暖时间5天,即4月5日24时停暖。其他县区可视实际情况决定停暖时间。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安排好辖区内供热保障工作,供热企业要和热源企业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延期供热期间安全平稳、供热质量达标。在供热期间未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或擅自停止供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还要尽快制定供热结束后相关供热设备的维修计划,为下一季的供热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