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榆林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1年,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5%,全年优良天数313天,PM2.5改善幅度全省第一,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3个县市区(含榆林高新)中有11个县区空气质量6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取得“十四五”开门红,清洁取暖对改善大气质量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截至目前,全市清洁取暖共完成改造48027户,其中,煤改气19862户,煤改电2645户,集中供热25520户,圆满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既暖了民心又“净”了蓝天。
积极争取
入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9号)要求,我市紧抓有利时机,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进行了积极申报。通过竞争性评审,我市被确定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20个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之一,中央财政将连续3年每年给予我市3亿元的定额奖补。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开展“煤改气”“煤改电”,以及地热能、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多种方式的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有效缓解了我市清洁取暖财政压力。
广泛调研
科学做好顶层设计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先后赴河南开封、山东聊城、咸阳、铜川等市调研清洁取暖工作。在充分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清洁取暖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实施范围、补助政策、考核办法等内容。总体上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坚持“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天然气供热为主,以电、光热、风热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清洁取暖体系,同时从用户侧强化建筑外墙保温改造,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领导
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建立了发改牵头、县区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市区政府的属地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的考核机制。研发了清洁取暖信息管理平台,将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全部录入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保证用户信息公开、公正、透明。通过平台实时更新用户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更新效率,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可通过平台实时掌握清洁取暖改造情况。
以人为本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市清洁取暖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补助政策制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降低采购成本,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采购了燃气壁挂炉和电取暖设备,有效提高了中央补助资金利用效率,使清洁取暖政策惠及了更多的群众。坚持把群众安全过冬放在第一位。为保证群众安全采暖,要求“煤改气”用户配备合格的一氧化碳报警器。各县市区社区工作人员逐户对壁挂炉、电采暖设备使用方法、安全使用常识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宣传讲解。
狠抓落实
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中标企业合同签订、设备安装、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供热示范项目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建立 “一对一”督导服务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干部“一对一”督导服务一个县区,一名县级领导督导服务若干个县区,督导服务人员每半月赴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收集天然气管网、电网改造难点并协调解决。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杨扬多次带队调研清洁取暖工作,深入居民家中查看采暖设备运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县市区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单位具体实施的三级包抓责任体系,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改造进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入户验收,确保如期供暖。
超前谋划
形成2022年工作思路
在抓好2021年度清洁取暖改造的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启动谋划2022年采暖季的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抓紧完成改造摸底任务,并与辖区内燃气企业和电网公司及供热企业充分对接沟通,确保燃气管网和电网载荷能满足改造需求。鼓励各县市区积极谋划新能源取暖试点,选取风、光资源和电网基础条件好且居住较为集中的村(社区),积极谋划和探索新能源供热试点和示范,届时将对试点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