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吉林省城市(含县城)供热总面积8.17亿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供热面积4.12亿平方米,约占总面积50%,区域锅炉集中供热面积3.89亿平方米,约占总面积48%,清洁能源经营性供热面积1647万平方米,约占总面积2%。
吉林省实施储煤情况日调度,依照入库率实施红、黄、蓝预警,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省热力企业用煤入库630万吨,入库率达到49.2%,现有煤炭储备能够满足当前和今后阶段需要。同时供热企业加快后续用煤储运,确保整个采暖期用煤及时足量到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闫忠和表示,各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供热企业要开通服务热线,及时处理群众反馈问题。对居民室温达标率、相关运行参数低于标准的企业,要及时预警、约谈,对故意压低参数运行、造成室温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