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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多措并举力保按时按质开栓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次数:624
  10月31日,记者从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辽宁除大连市法定11月5日开栓供热外,其余各市均已正式开栓供热。
  保障城市供热是重要民生实事。对此,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部署,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把供热保供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关注中小供热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情况。同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调研检查、协调调度煤炭储备,确保不发生“断供”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6月初发现煤炭价格上涨势头后,立即与相关部门赴内蒙古、山西、陕西等地调研沟通,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协调煤源,向国家争取加大煤炭供应,省交通运输厅保障煤炭运输畅通,全链条帮助企业解决煤炭供应问题。截至目前,全省供热煤炭实际到厂率达到62.9%。
  为保障广大市民温暖过冬,辽宁成立督导组深入供热企业,对其储煤情况、经营情况、设施设备检修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城市供热设施“冬病夏治”和“夏季三修”工作,完成968公里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推进沈阳、大连、锦州、朝阳建立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对热源、热网、换热站、热用户供热数据等进行实时采集、监测及智能分析,形成统一指挥、高效运转的监控、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
  下一步,辽宁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强资金政策支持,重点帮扶县区、中小供热企业、资金周转存在问题的困难企业等,保障储煤达标;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要求供热企业必须提供充足热量,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建立天气预报协调机制,遇有极端天气时,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保障室温;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各地针对上一供热期突出问题,进入重点小区、重点住户访民问暖,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管控,做好应急处置,保障供热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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