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潍坊市发改委面向社会发布《潍坊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意见(征求意见稿)》。潍坊市中心城区现行供热价格文件将于2021年11月14日到期,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和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参考省内其他市的价格情况,按照省、市政府会议精神,拟定了《潍坊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悉,在居民关注的生活采暖用热方面,价格将不作调整,终端基准销售价格仍为62.70元/吉焦;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仍为23元/平方米。
非居民生活采暖用热实行政府指导价。终端基准销售价格由74.2元/吉焦调整为81.6元/吉焦;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基准销售价格由28.3元/平方米调整为31.1元/平方米。非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作相应调整,基本热价由8.49元/平方米调整为9.33元/平方米;计量热价由0.192元/千瓦时调整为0.232元/千瓦时。供需双方可在基准价格上浮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