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建立城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及调整城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上了解到,城区集中供热居民销售价格拟上浮0.5元,由5元/m²/月调整为5.5元/m²/月。以100m²房子4个月供暖期为例,居民暖气费将上浮200元。
据了解,我市拟建立城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燃煤入厂价格变化情况,由市发改委进行测算,将联动后的燃煤锅炉热源成本纳入城区集中供热成本。热力出厂价格变动后,由市发改委进行测算,将联动后的热力出厂价格与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热源成本差额按照居民和非居民实际供热结构比例疏导至热力销售价格。
我市城区由大唐延安热电厂趸售热源,新区供热分公司负责新区范围集中供热,城区供热公司负责宝塔区老城区集中供热,2020年底合计供热收费面积1030万m²。城区供热2020年经营亏损3648万,新区供热2020年亏损2597万。根据成本核算和价格联动情况,城区集中供热单位成本为6.83元/m²/月,居民热价为6.51元/m²/月。结合成本审核结论,综合考虑财政补贴和居民承受能力,城区集中供热居民销售价格拟调整为5.5元/m²/月,价格差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部门、专家学者对价格调整都表示理解并同意,同时希望价格调整后热力部门能一如既往地为市民提供热力服务,让热力用户能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