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在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司、北京市发改委共同主办的“中欧合作伙伴对话·共商绿色发展”活动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中国同欧盟多个国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的领域,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未来,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中欧双方在可再生能源合作领域将有更大的合作空间。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 王大鹏表示,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中欧双方企业围绕未来发展方向,在双方规划、政策框架下进一步发挥优势互补,深化务实合作,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中欧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可再生能源是中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王大鹏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多措并举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王大鹏表示,将加强能源绿色低碳的发展顶层设计,抓紧研究编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的能源专项规划。把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摆在突出位置,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同时,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工作机制。2019年已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工作机制,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按照“2030年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的要求,把目标逐年分解到各省,并抓好落实,确保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王大鹏还表示,将全面提升绿色电力的使用水平,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支持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优先使用绿色电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用能模式;推进供热用能等方面的电能替代;建立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降低绿色发电成本,体现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生态环境价值,既满足用能企业的绿色电力需求,又增加发电企业的收益,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